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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交警集中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有意思]

作者:花火 来源:好玩网 2016-04-27 16:19:05

城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乱鸣喇叭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不文明现象,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明令禁止的交通违法行为,深为广大新余市民所诟病。新余公安交警部门在本地的舆情监测中,通过网络论坛、报纸、电台、双微平...

城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乱鸣喇叭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不文明现象,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明令禁止的交通违法行为,深为广大新余市民所诟病。新余公安交警部门在本地的舆情监测中,通过网络论坛、报纸、电台、双微平台等媒介,多次倾听到市民对城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不文明违法行为的反映和投诉。

为回应群众的期盼,为新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新余交警城区两个大队统一行动,于4月25日晚上集中开展了一次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共查处上述违法行为40余起,一律按法律法规处以罚款200元,扣1分的处罚,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也赢利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集中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文明交通行为过程中,新余公安交警部门周密部署,有备无患。4月25日晚上,城区城南、城北两个大队分别在辖区选择了车流比较密集、繁忙的抱石大道新华书店路口、北湖星城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整治前,各大队对警力进行了科学部署分工,用反光锥桶开辟出检查区域,全体参战民警携带好肩灯、执法记录仪和摄像机等科技设备,确保证据保存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迅速行动,整出声势。各大队在业务骨干带领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经过整治点的车辆摸排,一旦发现有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立刻运用摄像机和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摄像记录,固定证据。

短短两个小时的整治中,城南大队共查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25起,城北大队15起。

严厉整治、保持力度。整治过程中,民警碰到多起机动车驾驶人聚众起哄和耍赖,不配合交警执法的行为,交通民警一方面对行为人予以严正警告,并运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另一方面通过向当事人进行录像回放,使其在充足证据面前接受处罚,做到不枉不纵,保持整治的力度。

警示教育、现场宣法。交警部门在整治的过程中,对一些驾驶人声称不知道使用远光灯危害*的,民警耐心地讲解法律规定和使用远光灯危害,让其受到警示教育。同时对现场围观的群众而言,处罚的过程及民警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宣讲,也让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法制课。(欧阳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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