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拍婚纱照遭**泳者抢镜,律师:公共场所**泳或涉嫌违法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04-22 10:33:42

很多男同胞们都有过*泳的经历,但出于文明等原因,还请您*泳时一定不要在公共场所,更不要在人多的地方*泳,不然吓到人家就不好了。据网友曝料,日前,其在某公共场所与女友一起拍摄婚纱照时就遇到了一伙*泳者,...

 1.jpg

很多男同胞们都有过*泳的经历,但出于文明等原因,还请您*泳时一定不要在公共场所,更不要在人多的地方*泳,不然吓到人家就不好了。据网友曝料,日前,其在某公共场所与女友一起拍摄婚纱照时就遇到了一伙*泳者,他们不仅不回避,反而公然吹口哨挑衅,甚至起哄对着岸边大喊:给我来两张。

这位网友名叫“牧马人”,据“牧马人”讲,4月13日,他在南坪南路哑巴洞给一对新人拍婚纱照。自己照相时,*泳者还在对面热身。约半小时后,他们游到江中心的礁石附近。让“牧马人”意外的是,*泳者直接*身爬上礁石,当看到有人在岸边照相时,他们大部分人都转身过来,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大声朝岸边喊“给我来两张”。“

“我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全*入镜了。”咔嚓拍下了几张*泳者的照片,“牧马人”回家后将照片整理发到了网上。他觉得,这些人都是四五十岁的人,有点为老不尊。

帖子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关于在公共场所行为文明、要有公德心等话题。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哑巴洞码头,多位长期在此垂钓的市民告诉记者,这里常常有游泳者,“有的会穿着裤衩和泳衣,也有*泳的。”

据介绍,每天下午两点到三点,都有游泳爱好者在对面聚集,不过距事发地点较远,“一般没那么多人过来,过来的,还真不好说……”

截至下午5点,记者从哑巴洞走到长江大桥,再走到珊瑚坝,都未发现游泳者。不过,沿途不少居民证实:确实经常看到一些赤身*体的人出没,“几天前,这一带可是艳阳高照哟,有不少人在这里游泳。”

律师说法

公共场所*露身体 情节严重要遭拘留

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钟雨江介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情节恶劣的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

(1)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2)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

(3)向异*或未成年*露身体;

(4)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露身体;

(5)*露身体,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

*泳应尊重公序良俗

业内人士“真正的泳者,应该尊重公序良俗。”资深游泳爱好者印茂成(本报2015年7月17日12版曾报道其事迹)有着多年的游泳经历,漂游过乌江3次、黄河2次,还漂游过汉江、嘉陵江、赤水、红水河、长江三峡、怒江等。

多年前他也有过一次*泳的经历,但有个底线,“前提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泳。”首先,下水起水时要严防走光。其次,毫无顾忌地*泳确实有碍观瞻,有伤风化。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