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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微信来调解惠民利民更便民

作者:杜青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6-04-15 08:00:16

法院开庭,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法院吗?原被告都没有见面,法官居然就把案子调解了?日前,腾冲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巧用手机微信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该案的被告远在江苏省,由于路途遥远,其代理律...

法院开庭,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法院吗?原被告都没有见面,法官居然就把案子调解了?日前,腾冲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巧用手机微信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

该案的被告远在江苏省,由于路途遥远,其代理律师希望能够庭前调解。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律师代理权限均是特别授权,即问双方律师是否熟悉微信的操作,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法官便在微信上创建了一个“群聊”,将原、被告的律师拉入“群聊”中。在“群”里按承办法官的要求各自先“晒”身份证明及代理手续,后又“晒”证据及各自发表看法,法官在群聊中听、看,并根据实情,提示双方讨论争议问题。经过“群聊”,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请求法庭按协议出具了调解书。就这样,只是在手机上动了动手指,不须到法院正式开庭,这起案件就调解完毕,在制作调解书期间,被告即通过手机转账将13万余元合同款履行。

法官利用微信送达诉讼材料、庭前调解建群群聊,不但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还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广泛应用,腾冲法院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将各种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设身处地考虑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通过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个*化的诉讼服务,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作者单位:腾冲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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