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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区部分收费停车场发票不要不给 [有意思]

作者:资慧 来源:好玩网 2016-04-14 21:33:11

昨天下午去三站买东西,把车停在三站市场南边的一个,走的时候,收费员收了两块钱,问有发票没,收费员才给了两张发票,不要也就不给了。昨日上午,烟台市民杨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说。水母网4月14日讯(YMG记者)昨...

昨天下午去三站买东西,把车停在三站市场南边的一个,走的时候,收费员收了两块钱,问有发票没,收费员才给了两张发票,不要也就不给了。昨日上午,烟台市民杨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说。

水母网4月14日讯(YMG记者)昨天下午去三站买东西,把车停在三站市场南边的一个,走的时候,收费员收了两块钱,问有发票没,收费员才给了两张发票,不要也就不给了。昨日上午,烟台市民杨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说。

接到读者的热线后,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不给发票的还真不少。根据相关规定,停车场收费人员收费时需佩戴由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并且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但现实情况是不少收费员并未随身佩戴收费员证,税务发票也是不要不给。

私家车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标配,外出停车也成为不少车主每天必须面对的问题。市民刘女士最近去部分停车场停车时发现了一个问题,大部分停车场收费员收完费后,从不会主动出示发票,都是要才给。刘女士表示,虽然每次停车也就是几块钱,但是按照规定停车场收费员应该主动给发票,但她却从来没有碰到这样的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大润发前的停车场,粗略数了下,半个小时内前来停车的将近20人,但仅有一人在交费后拿到了发票。私家车要了发票也没处报销,我们一般都不要。正在停车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没处报销费用,他很少要发票,一般情况下不要,收费员也不会主动给。

记者走访调查多个收费停车场发现,绝大多数停车场都存在不要发票就不给的现象。一位曾在某停车收费场工作的小李向记者透露,现在停车场一般是私人承包,收费员的工资由底薪和提成两部分组成,收费员每收取一定的费用都会有相应的提成。如果停车场没有硬*的发票指标,不给发票就相当于多赚点,谁会主动开发票?

除了不主动给发票这个问题,记者在市区青年路、南大街附近多处停车场走访发现,除个别停车场收费员会随身携带收费员证外,大部分收费员在收费时都不会出示相应证件。

芝罘区天天渔港西侧一处在马路边划出的停车场,记者刚将车停靠在路边,一名管理员便走上前。据其介绍,此处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每半个小时收费1元,全天收费不超过20元,该报价与收费公示牌上一致。但该管理员并未佩戴任何证件。在三站附近德克士门前停车场,记者看到两位收费员胸前都挂着一个塑料牌子,记者询问时,收费员均称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但当记者询问具体是什么证件、能否翻过来看看时,则被收费员以我很忙,没时间为由拒绝了。而南大街购物城附近停车场一位收费员则掏出收费员证说:这是我们吃饭的凭证,没有怎么行?

根据《烟台市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知,停车场应佩带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收费。无收费员证收费的,车主有权拒付车辆停车服务费。同时通知中还规定停车服务收费应当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如果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违反规定收取停车费的,停车者有权拒付。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停车场收费人员应主动向车主开具发票,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同时,发票上应盖有停车场发票专用章,没有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是不合规定的,车主可拨打12366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如能掌握一定的图片、录音、视频证据更好。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正规停车场如果收费人员不开发票,那么消费者便可以拒绝交停车费。如果市民停车时遇到价格纠纷、遭遇价格欺诈、不开发票的事情,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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