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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路边草丛*侵醉酒女同事,受害女生仅15岁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04-13 21:12:05

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一定要有自我控制能力,不然就可能会情不自禁的犯一些错误。去年,北京一位年轻的火锅店厨师酒桌上难以自控喝酒过量,酒后见送15岁的女同事小丽回家,又因小丽长的太漂亮,一时难以自控,竟将其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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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一定要有自我控制能力,不然就可能会情不自禁的犯一些错误。去年,北京一位年轻的火锅店厨师酒桌上难以自控喝酒过量,酒后见送15岁的女同事小丽回家,又因小丽长的太漂亮,一时难以自控,竟将其拉进路边草丛中进行了*侵,今天上午,涉案的厨师郭某在通州法院接受了审判,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小丽3000元精神损失。

2015年5月一天晚上,郭某邀请同事15岁女孩小丽、小张吃饭,席间郭某和小丽各喝了4瓶啤酒,后小张先行离开,郭某在送小丽回单位宿舍的路上,趁小丽醉酒之际,在路边草丛强制**小丽。后因火锅店经理报警被查获。经法院调解,郭某在赔偿被害人小丽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后,小丽对郭某表示谅解。

在庭审中,郭某表示认罪悔罪,称他与小丽系普通同事关系,自己一向遵纪守法,此次系酒后情不自禁。

辩护人则提出,郭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郭某犯罪并非基于预谋和策划,系初犯和偶犯,郭某持续犯罪时间仅1分钟左右便停止了**行为,郭某犯罪后自首。被害人虽然未成年,但已年满十五岁,不能以此对郭某从重处罚。郭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综上建议对郭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趁妇女醉酒强制实施**,其行为构成强制**妇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郭某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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