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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化办案 彰显司法情怀

作者:丰都县法院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04-13 09:22:47

日前,丰都县法院受理秦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秦某妻亡孩幼,家境窘迫,主审女法官人*化办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对刑事犯罪部分及时作出了判决。被告人秦某与朋友在外吃饭...

日前,丰都县法院受理秦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秦某妻亡孩幼,家境窘迫,主审女法官人*化办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对刑事犯罪部分及时作出了判决。

被告人秦某与朋友在外吃饭时,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持水果刀将李某腹部捅伤,被鉴定为轻伤。丰都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秦某赔偿医药费等10000元。

承办法官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调解前法官获悉,被告人秦某在外乡打工的妻子突然因病死亡,后事无人料理,秦某一岁的孩子无人照顾。承办法官及时将被告人的情况告知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希望被害方对被告人家庭的突然变故给予同情,竭力争取民事部分的调解。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当天双方达成了协议,由秦某赔偿李某损失3000元,同时,李某对被告人秦某表示了谅解,主动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随即法官开庭审理了刑事部分。

第二天,承办法官根据案件事实,综合考虑被告人秦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赔偿情况,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秦某对该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对承办法官快调、快审、快判及人*化办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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