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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争议?明年开抓“无认证”医美 医界反弹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04-08 11:26:32

记者陈钧凯/台北报道医美市场high,衍生各科医生“捞过界”争相投入动刀,引发纠纷不少,卫福部已正式公告,明年1月1日起,执行美容医学的医生都必须符合卫福部的“门槛”资格,取得认证,否则抓到擅自动刀者最高可...

记者陈钧凯/台北报道

医美市场high,衍生各科医生“捞过界”争相投入动刀,引发纠纷不少,卫福部已正式公告,明年1月1日起,执行美容医学的医生都必须符合卫福部的“门槛”资格,取得认证,否则抓到擅自动刀者最高可开罚25万。但全国医生公会今天质疑引用法源错误,未来恐导致“管理无效”卫福部若打官司必败。

卫福部是在去年12月29日正式公告修订“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附表内容,要求明年起想执行“美容医学手术”、“美容医学针剂注射”、“美容医学光电治疗”3大类的医生,得先通过卫福部认证,否则就得补足外科训练一年或相关学分。

卫福部也已大动作展开全台大普查,预计在4月中要盘点完目前所有执行美容医学的医生人数,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期限之前,前来申请认证,不料,医界却不同的反弹声浪。

医生公会全联会医事法规副召委施肇荣质疑,“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的法源引用医疗法第62条来限制执行美容医学医生的资格,存有争议,因第62条是用来规范“医院”的高科技、高危险项目,不包括诊所,更不能用来规范全国医生,若有诊所不服,未来告上法院卫福部必败无疑,形同管理无效。

施肇荣说,医界赞成管理医美,提升医疗品质,但引用错误法源“头痛医脚”只会浪费行政、司法、立法相关资源,医生公会建议应改用医生法第25条的医疗业务上不正当行为,以能力、训练不足来惩处违规的医生,才有效果。且目前美容医学医疗纠纷主要来自医疗广告太多,治疗后与民众期望有落差,要从管理夸大不实的广告下手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面对医生公会的反弹,甚至向多名立委陈情要求重新检讨新制,卫福部医事司科长张禹斌回应,医疗法第62条原即赋予主管机关为管理医疗品质可订定特管办法来管理,医美新制于法有据,如果外界、立委有意见,都可以进一步讨论,但医疗管理绝非只有一部医生法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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