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黔江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专业审判职能助推渝东南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张明聪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04-07 10:17:49

黔江法院于2014年7月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审判庭以来,结合环境资源纠纷特点,加大审判力度,积极探索环保司法规律,建立环保司法新机制,利用司法审判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助推渝东南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专业...

黔江法院于2014年7月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审判庭以来,结合环境资源纠纷特点,加大审判力度,积极探索环保司法规律,建立环保司法新机制,利用司法审判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助推渝东南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积极发挥专业审判职能。积极适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环保纠纷。自2014年7月以来,该院共受理涉环保案件112件,其中刑事案件68件,民事案件34件,执行案件20件,已审、执结107件。及时有效打击危害环境保护刑事犯罪,依法解决涉环保民事、行政纠纷,鼓励公民、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经统计,目前该院受理的34件涉环保民事案件均为2015年以来受理,环保案件数量正逐月增加。

二是开展环资审判法官专业化培训。由于环境侵权的间接*、隐蔽*、长期*以及侵害原因的复合*、因果关系的不确定*,使得环保案件中证据收集和认定非常困难。刚从事环境审判的法官无疑会遇到技术层面乃至专业知识层面的重重困难。为此,该院在充实环境审判力量的同时强化对环境案件审理法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自环境审判庭成立以来,该院组织法官先后到清华大学、法官学院等单位参加培训3次,法官环境司法能力逐步得到提升。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深化互联互动机制建设。建立环境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与区环保局、渔政处、公安局、检察院通过常态化会议制度、司法建议、网络交流等方式,及时沟通涉环保审判中法院发现的执法漏洞,同时听取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常态化的会议制度中,针对环保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实现审判和环保执法的联动提升。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