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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日照充足 大同太阳光电厂动土

作者:丽丽 来源:好报 2016-04-02 17:52:07

大同公司云林县地面型太阳光电厂2日举行动土典礼,副县长张皇珍、建设处长苏孔志、农业处副处长许永瑜、工策会总干事黄财福、前议长苏金煌、副议长苏俊豪、议Y翁水上、四湖乡长苏国珑、台西乡长赵瑞和与大同董事长林...

大同公司云林县地面型太阳光电厂2日举行动土典礼,副县长张皇珍、建设处长苏孔志、农业处副处长许永瑜、工策会总干事黄财福、前议长苏金煌、副议长苏俊豪、议Y翁水上、四湖乡长苏国珑、台西乡长赵瑞和与大同董事长林蔚山、总经理林郭文艳等人持铲动土,见证大同公司落实节能减碳、环境永续,参与经营地面型太阳光电厂第一例。

副县长张皇珍指出,云林县日照充足,日发电时数平均有3.52小时高于全国平均值,且气候宜人适合设置太阳光电,大同公司于云林地层下陷耕作困难区设立太阳光电厂,开创农民、企业与政府三赢局面。

林郭文艳表示,本案是农委会“严重地层下陷地区设置太阳光电系统”许可通过的第一件,预计年底并网发电,总建置容量可达499.2千瓦,每年发电量预计可达65万度,减碳量可达40万公斤,等于每年可以创造1座大安森林公园的减碳量,20年发电量总共1300仟万度电,减碳800万公斤。

由于严重地层下陷地区已无法有效种植出具经济价值之农作物,大同执行此专案后,农民可拥有固定土地租金以维持生活,待大同公司与台湾电力公司契约终止时,土地也经过了20年以上的休养生息,太阳光电系统设施移除后,土地也已养地完成,后续可继续进行农业种植用,种植更经济的农作物,创造农民、企业、政府三赢的局面。

考量本案因位于严重地层下陷区段有海水倒灌问题,大同特别参考历史淹水最高点,在海平面以上设置超过淹水最高点的水泥基桩,基桩上再架设金属支架与太阳能板设施,以确保太阳能发电不受海水侵蚀。

图说:大同公司云林县地面型太阳光电厂举行动土典礼,见证落实节能减碳、环境永续,创造农民、企业、政府三赢的局面。(记者雷琇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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