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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连续5年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 孟建柱作批示

作者:李阳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6-04-01 07:31:03

2011年,作为全国首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县,黑龙江省嘉荫县县委、县政府把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作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探索出了抓基础、抓教育...

2011年,作为全国首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县,黑龙江省嘉荫县县委、县政府把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作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探索出了抓基础、抓教育、抓关爱、抓环境、抓保障“五抓”工作法,连续五年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此作出专门批示。

首先是抓基础,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县政府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县基层乡镇、社区、村屯、学校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综治委、关工委与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村)居委会协调联动,建立起学校、家庭和社区(村)“三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模式。在全县13所学校全部派驻创建活动指导员,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该县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派出所民警、退休老法官、律师担任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在社区、村屯开设“法律讲堂”,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培训,组建青少年维权专家服务团,帮助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抓教育,培育未成年人良好思想品德。针对特困生、辍学生、留守生、流动生、“两考”落榜生、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和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嘉荫县在工作中注重抓关爱,开展“关爱基地”建设,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在全县中小学建立“心灵驿站”,在生活上关心,心理上疏导,学习上关注。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环境。嘉荫县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环境、优化学习环境入手,通过抓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解决未成年人就学后顾之忧,县委、县政府抓保障,制定出台一系列惠及学生及家庭的优惠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中不收取任何学杂费、住宿费,让孩子免费上学;在全县中小学实施营养餐工程,让学生享受到每日10元标准的营养餐;按照平均每年每生1200元的标准,免费为学生定制四季校服,让学生快乐受教,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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