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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价竞争 金管会开罚台产480万、停办商业火险1个月

作者:秩名 来源:雅墨 2016-03-29 23:02:21

记者颜真真/台北报道为维持市场秩序,遏止杀价竞争,金管会29日再度开铡,台湾产物保险由于低价竞争从商业火险延伸至个人伤害险,加上给予业务员超额佣金,金管会对台产核处480万元罚款及3项纠正,并自4月15日起停...

记者颜真真/台北报道

为维持市场秩序,遏止杀价竞争,金管会29日再度开铡,台湾产物保险由于低价竞争从商业火险延伸至个人伤害险,加上给予业务员超额佣金,金管会对台产核处480万元罚款及3项纠正,并自4月15日起停止办理商业火险投标业务1个月。

为抑制产险杀价竞争风气,金管会自103年10月28日订定发布“商业火灾保险巨大保额业务非天灾险费率检核机制”,并辅以检查局的业务检查、专业金检等检查制度严查产险杀价。

自检核机制发布以来,金管会至今已开罚国泰世纪产险、台寿保产险等多家公司,其中台寿保产险去年底遭处暂停车险及商业火险业务1个月。

不过,台产上周才因商业火险杀价挨罚120万元,金管会29日再度开罚480万元。金管会也说明,在办理业务检查时,发现台产对于利害关系人资料未建档,办理商业火灾保险核保作业,也未确实核定费率,在进行住宅火灾及地震基本保险核保作业,保费也计收错误,核保过程有欠严谨。

同时,金管会也发现台产承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核保作业,未依公司送审商品核算保费,在办理汽车窃盗险核保作业,也未依送审商品予以评估及签署承保者,承做伤害保险未按送审文件核定费率计及未依正确职业类别核定费率,也有少收保费的情况。

不仅如此,金管会更指出,台产办理个人及团体伤害保险,支付佣金超逾附加费用率,进行车险理赔,也有不合理及不寻常理赔案件,以业务关系考量同意赔付者,同时,对使用者权限控管,有未订定控管规范、未随业务调整及时变更、不符分工或牵制及未办理权限覆查,而在办理保险业资讯公开作业,也未确实更新相关资讯,明显违反保险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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