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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内湖杀童案 律师吕秋远吁做十件事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03-28 19:34:16

台北市内湖区今天发生4岁女童当街遭残杀死亡案,社会震惊,民情激愤。律师吕秋远在脸书PO文呼吁大家做以下这十件事。1.请不要转载任何的图片、电视画面,毕竟这些都会制造无谓的恐慌与难过。2.如果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台北市内湖区今天发生4岁女童当街遭残杀死亡案,社会震惊,民情激愤。律师吕秋远在脸书PO文呼吁大家做以下这十件事。

1.请不要转载任何的图片、电视画面,毕竟这些都会制造无谓的恐慌与难过。

2.如果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就暂时不要观看任何媒体,让自己的心灵休息一下。

3.请不要叫废死联盟踹共,人不是他们杀的,他们只是坚持自己的理念而已,但是并不是因为他们呼吁废除死刑,所以才有随机杀人案发生。

4.请不要污名化任何群体,精神障碍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就杀人的嫌犯来说,没有诊断出精神障碍的人,却有情杀仇杀的情况更多。

5.保持信任别人。这是偶发事件,每个国家都有这种随机杀人的犯行,台湾没有糟糕到这种地步。

6.多关心别人,这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当我们发现亲友有异状,可以多主动的帮忙他们就医或是度过难关。

7.如果有媒体去打扰女童的父母亲,请拒看拒听。

8.被告会不会判处死刑,这件事情不需要现在揣测,“宣称自己精神障碍就可以减刑或免刑”这种事,没有这么容易的。

9.请不要株连九族,嫌犯已经33岁了,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父母代为受过。

10.回家时,请拥抱你身边的人。

吕秋远在脸书PO上读者来函。有读者问吕秋远:“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能让杀人的人死?为什么要保护他们?那无辜的小孩呢?谁保护他们?”,他回应,不是每个杀人的被告,都一定会判死刑,要从动机、手段、犯后态度、赔偿与否等等做判断。

吕秋远解释,法律设计并不是所谓的单纯的保障坏人,更不是单纯为了把所有坏人都判死刑,更何况坏人的定义很难界定,而是为了要平衡保护好人与惩罚坏人的目的。

吕秋远呼吁大家做以上这十件事,理*面对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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