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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300元判11年 [有意思]

作者:佚名 来源:好玩网 2016-03-27 11:55:35

是不是很多人都认为小偷小摸的其实没什么?如果这样想那么总有一天会后悔的。日前一男子仅仅只是偷了300元,却被判刑11年,而且还被处罚金1000元,这样的结果还会让你觉得小偷小摸没什么吗?该男子刘某在法庭上辩称他与...

男子偷300元判11年 持刀划伤受害人盗窃变抢劫

是不是很多人都认为小偷小摸的其实没什么?如果这样想那么总有一天会后悔的。日前一男子仅仅只是偷了300元,却被判刑11年,而且还被处罚金1000元,这样的结果还会让你觉得小偷小摸没什么吗?

该男子刘某在法庭上辩称他与被害人熊某互不认识,事发当晚只想去被害人房间偷点东西,但没有偷到钱。争执中他取刀划向熊某,不清楚有没有划伤他,随后就逃走了,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入户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行为*质从盗窃转化为抢劫。关于其是否抢走熊某300元的问题,刘某在公安侦查期间已供认在案,且熊某的陈述与证人李某的证言相印证,证实熊某被抢300元,据此,法院认定刘某抢得熊某300元,构成抢劫罪。

据了解,刘某是个小偷,在经过多次的踩点后,当天凌晨3时许,潜入韶关市新丰县的熊家,但是却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只有桌上的小包内放着现金300元。

刘某刚把这些钱偷走,在房间熟睡的熊某就被响声惊醒,熊某当即大声呼喊并出手阻拦刘某偷盗。刘某看见桌上有一把小刀,随即抄起小刀与熊某搏斗,熊某的右手上因此被砍了两刀,之后刘某趁熊某恍惚之机逃走。

熊某追抓刘某未果,随即报警。此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熊某受的伤属轻微伤。最后法院一审认定刘某构成抢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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