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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税改革 实现转型正义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03-24 21:32:20

记者杨继宇/综合报道领导人大选今年1月16日落幕,台湾社会期待新政府能真正落实“转型正义”,正当大家把焦点关注在司法、政治上的转型正义时,不能忽略税法改革的转型正义。一场20日在国父纪念馆举办的青年论坛现场...

记者杨继宇/综合报道

领导人大选今年1月16日落幕,台湾社会期待新政府能真正落实“转型正义”,正当大家把焦点关注在司法、政治上的转型正义时,不能忽略税法改革的转型正义。一场20日在国父纪念馆举办的青年论坛现场,一群青少年针对太极门税务冤案,呼吁政府早日落实法税改革的转型正义,让未来台湾的孩童,不会再因税务迫害而留下成长的伤痕。

入门练功的苏珊是台大学生化科学研究所博士,她对于国税局仅凭检调移送资料,没有依职责调查,就把太极门视为补习班发单课税,认为是违反事实。她说,事实的认定若依科学方法来看,即是应由主管机关教育部来认定太极门是不是补习班。苏珊提及,民国86、88年教育部就指出:太极门不是补习班;89年教育部在立法院公听会也公开表示,“太极门的的确确不是补习班”。至于民国93年11月国税局代理人刘丽霞也表示:太极门不是补习班;101年8月台北国税局在重核复查决定公文书,也承认太极门并非补习班!当所有物证人证都证明太极门不是补习班,可是国税局却仍持续违法开单,不只浪费太极门师徒的青春年华,更耗费国家资源跟社会成本。

担任工程师的李致达以近来艺人周杰伦的青蜂车遭国税局追税为例指出,明明是无法上路的道具车,只是片商让周杰伦留作纪念,国税局却罔顾事实,擅自认定车辆的价值,强行课税58万,而行政法院也判决周杰伦败诉,难怪周杰伦说:“关税人员不用任何的证据,就他说了算!”并决定继续上诉。

李致达认为,太极门税务冤案也都是国税局说了算,根本就不采纳有利人民的证据。即使好不容易胜诉,税单被法院撤销,却又发回税捐机关“另为适法之处分”。税捐机关把税额改一改,照样发出新的税单,这样不断的恶*循环,就是要逼人民走投无路最后乖乖缴钱!税捐争议长期以来高居行政法院案件量第一名,税制不公、怨声载道,赋税人权关系到每个人的身家财产权益,面对不公不义,更需要我们的关注及推动改革。

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记帐士的江家昌表示,国税局所犯的几个严重的错误。第一是“课税主体错误”,违反“赠与”相关法律规定:敬师礼是弟子赠与给师父,依照遗赠税法第七条,赠与税之纳税义务人为赠与人,如果要课税,应是身为赠与人的弟子,而不是受赠人的师父,国税局自始至终都搞错对象。

江家昌说,国税局只凭起诉书等移送资料,没有等刑事判决确定所得*质就发单课税,根本就违法。财政部也在93年9月29日发出解释函令,起诉书仅属待证资料,依法不得作为课税依据,而国税局却知法犯法,罔顾人民的权益。第三是“隐匿及伪造调查资料”,太极门弟子提供上万份赠与书证,然国税局不但不理,甚至隐匿,不提供诉愿会审理。之后公告调查结果七千多份申请表均表明敬师礼为赠与,可是国税局却说一半是赠与、一半是学费,违法税单还是持续的开出。

江家昌提出太极门师徒共同声明:“要公义,共建公义国家;国税局,不是超级法院,不应违法独断、残害人权。太极门20年法税冤案的真相:弟子敬赠敬师礼本是赠与,于情,为五伦尊师重道真意;于理,为文化传统民间礼俗;于法,司法三审级法院判决认定无罪、无税,属免税所得,代办非营利贩售,且与掌门人夫妇无涉。该冤案源自检察官与国税局违反正当法律程序,依法自始无效,国税局依法就应该撤销原处分。”

▲太极门弟子青年代表在“文化兴国 法税改革”青年论坛,分享面对国税局的滥权开单的心情,并期待法税改革的转型正义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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