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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员冒贷挪用客户资金 金管会开铡 台企银挨罚400万

作者:秩名 来源:雅墨 2016-03-24 20:43:17

记者颜真真/台北报道金管会24日表示,由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发生行员违规冒贷及挪用客户款项长达9年,金额超过2千万元,已违反洗钱防制法第7条第1项及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因此,对台湾企银核处新台币400万元...

记者颜真真/台北报道

金管会24日表示,由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发生行员违规冒贷及挪用客户款项长达9年,金额超过2千万元,已违反洗钱防制法第7条第1项及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因此,对台湾企银核处新台币400万元罚款,并命令解除行员职务。

金管会指出,台湾企银去年3月在办理客户转期征信时,客户发现自己并未动拨贷款,随后询问银行为何要做转期,台湾企银才发现行员动用客户资金。

金管会进一步说明,台湾企银郭姓行员早在95年3月至104年3月间,就违规冒贷及挪用客户款项6户,违法情事涉及存、放款业务部门,核有办理大额通货交易疏于确认客户身份、内部控制制度未臻完备及未落实执行、内部自行查核未确实执行等缺失。

金管会认为,台湾企银已违反洗钱防制法第7条第1项及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因此,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核处台湾企银新台币400万元罚款,另依同法第61条之1第1项第3款规定,命令台湾企银解除该行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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