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澳台

台中阿拉夜店烧死9人 老板判5年4月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6-03-19 08:22:08

蔡姓猛男舞者在台中阿拉夜店表演甩动点火的棍棒引发火警造成九死八伤,蔡被判刑两年半确定后,最高法院认为夜店老板王铭哲长期漠视公安,依违反建筑法判刑五年四月定谳;前台中市府都发处约雇人员张尚义索贿五千元护...

蔡姓猛男舞者在台中阿拉夜店表演甩动点火的棍棒引发火警造成九死八伤,蔡被判刑两年半确定后,最高法院认为夜店老板王铭哲长期漠视公安,依违反建筑法判刑五年四月定谳;前台中市府都发处约雇人员张尚义索贿五千元护航夜店继续营业,被依贪污罪判刑四年确定。

本案发生后促成消防法修法,供公众使用建筑物及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场所,除其他法令另有规定外,非经申请许可不得以产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方式进行表演。

蔡姓猛男舞者2011年三月六日凌晨在阿拉夜店的钢管舞台表演,他甩动长三十公分LED棍棒,并在棍棒尾端绑烟火后点燃,结果火花引燃天花板泡绵冒出大量浓烟,有九人吸入过多浓烟死亡、八人受伤。

最高法院调查,阿拉夜店在意外发生前,就因避难层出入口宽度不符、广告物未经申请设立许可等缺失,遭台中市政府命令建筑物立即停止使用并断水断电,夜店老板王铭哲也遭裁处六万元罚款,但王铭哲擅自接水电继续营业赚钱。

王认为此举并非长久之计,委托消防工程公司向台中市政府申请恢复使用、供水供电;消防工程业者不熟悉相关程序,行贿都发处约雇人员。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