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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仓库 北市文资委员:未达古迹标准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03-16 12:02:14

民间团体“抢救北北三”向北市府提案,认为三井仓库具“古迹”价值,应不可迁移,但北市文资会15日现场勘查后,没有委员认为三井仓库达到古迹标准。北市府在民国101年将三井仓库指定为“历史建筑”,为配合西区门户发...

民间团体“抢救北北三”向北市府提案,认为三井仓库具“古迹”价值,应不可迁移,但北市文资会15日现场勘查后,没有委员认为三井仓库达到古迹标准。

北市府在民国101年将三井仓库指定为“历史建筑”,为配合西区门户发展计划,都市计划委员会今年2月底决议,三井仓库将东移51米。但“抢救北北三”主张三井仓库具“古迹”价值,北门周边建物具文化景观价值,不可迁移。

文化局邀请北市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的5名委员15日前往三井仓库现场勘察,其中有2名委员认为三井仓库未达“古迹”基准,维持“历史建筑”身份即可,另有3名委员未表态,也就是没有任何1位委员认为三井仓库达到古迹标准。

在北门周边是否为文化景观方面,有2名委员认为达到文化景观标准,2名认为没有达到,1名未表态。

文化局表示,没有委员认为三井仓库达到古迹标准,认为北门周边达文化景观标准的委员也没有过半数。如果要登录文化景观,依文资法需召开公听会讨论范围及保存原则,但就算认定北门周边跟三井仓库为文化景观,现行文资法也没有规定不可以迁移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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