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被告人出狱 [推荐]
早前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上个月,李征琴辩护律师将上诉状寄出,正式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上诉状中,李征琴承认打孩子不...
早前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上个月,李征琴辩护律师将上诉状寄出,正式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上诉状中,李征琴承认打孩子不对,但她认为是教育方法不当失手打伤了孩子,已取得了孩子和亲生父母谅解。李征琴辩护律师王永杰和王常清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该案事实和证据表明了李征琴有错无罪。
从监狱回家,车辆刚出宁杭高速收费站,李征琴所乘车辆突然停下,李征琴下车后,扶着高速护栏向外呕吐。她说,进监狱后,可能是监狱规定,在监狱分了一个活儿,自己腰扭伤了,每天从早上6点半到下午五六点下班,每天干活10个小时以上,做服装加工,自己负责在给纽扣定制前打点位,每天要求完成2000件,自己开始完成不了,手有些抖。有时候周三上午会开会,可以歇工。她说吃得也蛮多,但两个月下来,瘦了25斤,很不适应在监狱内,和盗窃、吸毒关在一起。2015年12月10日,自己头发被服刑人员剪成了短发,自己大哭了一场,边剪边哭,边被训斥,感觉自己被变成了罪犯。站在旁边宝宝听了后,说他很心疼妈妈。
早前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上个月,李征琴辩护律师将上诉状寄出,正式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上诉状中,李征琴承认打孩子不对,但她认为是教育方法不当失手打伤了孩子,已取得了孩子和亲生父母谅解。李征琴辩护律师王永杰和王常清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该案事实和证据表明了李征琴有错无罪。
辩护律师认为,一审判决采信了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该鉴定书程序违法、鉴定意见错误。首先,并非由两名鉴定人独立完成。在本次鉴定中,测量孩子挫伤面积时只有一名法医,鉴定书也是一名法医写。其次,鉴定书检验时间缺失(鉴定书上空白);倒签鉴定日期(鉴定人承认4月8日形成鉴定意见,鉴定书上日期却为4月5日),存在程序违法。辩护律师认为,孩子和亲生父母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均强烈要求不追究李征琴刑事责任,办案机关不予撤案,属违法。一审判决却以本案不属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为由,判李征琴有罪,这属适用法律错误。
辩护律师认为,一是本案公诉人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却作为浦口区检察院公诉人出现。二是法院没有尊重、保障孩子和亲生父母出庭选择权,程序违法。另外,法院没有依法通知孩子老师等重要证人到庭。
律师申请孩子生父母出庭
孩子代理律师许家斌称,目前,孩子因为此案无心上学,已辍学,此案最终结果能否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将成为本案关键。许家斌透露,他已向南京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法庭通知孩子生父母、现在临时监护人出庭,向法庭具体陈述从4月5日至今,孩子学习、生活实际情况。
李征琴辩护律师王永杰告诉记者,虽然家里没人告诉孩子妈妈被逮捕了,但是孩子自己从电视上看到了新闻后情绪一直比较激动。当时公安部门为了安全起见,不让孩子与养父母接触,才把孩子交给了亲生父母。不过孩子生父母表示,他们希望法院二审能改判李征琴无罪。
早前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上个月,李征琴辩护律师将上诉状寄出,正式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上诉状中,李征琴承认打孩子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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