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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配合中央促参法增修 外埔堆肥厂ROT案延长受理申请

作者:梁子 来源:yam 2016-03-09 14:52:07

大成报记者曹惟宁/中市报道市府今年1月5日公告“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以促参法ROT方式,活化外埔堆肥厂,同时引进民间新技术,升级台中堆肥厨房垃圾处理能力。然而,因立法院去年底增修促参法相关条款...

大成报记者曹惟宁/中市报道

市府今年1月5日公告“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以促参法ROT方式,活化外埔堆肥厂,同时引进民间新技术,升级台中堆肥厨房垃圾处理能力。然而,因立法院去年底增修促参法相关条款,财政部近期也修正相关规定,市府配合修正部分内容,并延长受理民间厂商提案时间至3月21日止,欢迎具处理技术且符合政策基本需求的厂商提出规划构想书。

环保局长洪正中表示,市府为解决台中垃圾堆置问题,减轻焚化厂负担,因此今年1月5日公告“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以促参法ROT方式及同法第46条方式,开放民间自行规划提案,政府提供土地,以活化外埔堆肥厂;同时借由不限制发酵技术、开放厨房垃圾处理技术两原则下,引进民间堆肥新技术,除避免衍生异味、恶臭之外,也升级堆肥厨房垃圾处理能力。

洪局长指出,立法院去年12月底增修包含促参法第46条等相关条款,财政部也于近期陆续修正相关规定,因此市府“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的办理程序及厂商需提出的规划构想书内容需配合修正,因此延长该案受理申请时间由3月7日止延长为3月21日止。

环保局指出,基于“程序从新原则”,市府配合立院增修促参法第46条部分内容,以及财政部研订的“民间自行规划申请参与公共建设申请及审核作业办法”,将删除办理程序中的“再审核”程序。

此外,申请人的规划构想书也配合增加“初步规划构想之可行*”及“对民众之效益评估”两点,并删除对申请人原有优惠规定。

环保局表示,此次修正内容未涉及主要公告需求内容,但因微调办理程序及法令规定项目,市府已延长受理规划案时间至3月21日止,欢迎具处理技术且符合政策基本需求的民间厂商提出规划构想书,共同升级台中垃圾去化管道能量,保障环境品质。欢迎有意愿厂商洽询环保局西屯区清洁队廖分队长,电话: 04-242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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