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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台28年 黑户阿财拿到居留证

作者:洛洛 来源:yam 2016-03-01 07:32:04

“芦洲阿财”印尼华侨黄道志,来台工作因老板跑路,拿不回护照,成为“无国籍黑户”滞台二十八年。经司改、人权团体协助奔走,他终于领到居留证;人权团体表示全台类似“阿财”的黑户近八万人,希望新政府上任后正视...

“芦洲阿财”印尼华侨黄道志,来台工作因老板跑路,拿不回护照,成为“无国籍黑户”滞台二十八年。经司改、人权团体协助奔走,他终于领到居留证;人权团体表示全台类似“阿财”的黑户近八万人,希望新政府上任后正视并改善。

五十一岁的阿财,父母是从广东移民的华侨。他二十二岁时碰上印尼排华暴乱,透过朋友介绍,来台在芦洲的洗衣厂工作,才一年多,就因老板跑路,成为“无籍黑户”。

没有身份证明文件,阿财只能四处打零工维生。他很爱运动、玩水,热心的他曾有十多年,一到周末就到新北市的沙仑海水浴场和白沙湾担任义务救生员,至少救回二十名溺水泳客。但他虽然泳技高超,因为没有身份证,也无法受雇担任正式救生员。

去年五月,阿财被警察查获,差点被遣送出境。平常热心公益的他,获得邻里力挺声援,盼将他留下来。

人权团体得知,主动联系协助,包括司改会、法律扶助基金会、白刷刷黑户人权行动联盟、新北市议Y李坤城、立委林淑芬等人,都出面协助向外交部、内政部争取权利。

他多年的邻居及好友许阿田说,阿财很善良,还会拿钱给街友吃饭、买衣服给街友穿;另一名邻居陈渊清说,阿财是老实人,常常济助弱势,对台湾付出很多,且在印尼已无亲友,希望政府让阿财留在台湾。

去年十一月,移民署同意依入出国及移民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让阿财以“无国籍人民”身份申请居留权,并在去年底领取外侨居留证,每年还可申请延期一年,在台居住八年以后,便有机会申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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