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女子给七旬翁当小三被甩获百元 真是便宜货啊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哥 2016-02-23 22:21:12

话题:29岁女子给七旬翁当小三被甩后报警只获赔数百元我男人被人抢走了,你们快点帮我!近日一名年轻女子跑进晋江衙口边防派出所报警,坐在地上一直哭,死活的闹。据调查,原来是这个女子当了人家的小三,但男的最终...

话题:29岁女子给七旬翁当小三 被甩后报警只获赔数百元

我男人被人抢走了,你们快点帮我!近日一名年轻女子跑进晋江衙口边防派出所报警,坐在地上一直哭,死活的闹。据调查,原来是这个女子当了人家的小三,但男的最终还是选择了原配。

女子给七旬翁当小三被甩获百元 真是便宜货啊

女子给七旬翁当小三被甩获百元详情:经了解,女子姓王,今年29岁,惠安人,常年在晋江龙湖镇打工。6年前,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本地男子施某,与施某同居。春节期间,两人恋情被施某原配发现,原配闹离婚。

而施某因为放不下原配,于是和王女士分手,王女士情急之下向民警求助。真是太狗血了,一把年纪的人,怎么还如此闹?当小三的人,只会遭人人唾骂。29岁的女人,怎如此没头脑?

之后,民警通知施某和妻子施女士到派出所,发现施某已经71岁,见到民警也不敢说话,施女士则情绪激动。原来,施某一家是龙湖镇人,家庭较为富裕。因施某经常外出喝酒,在一次聚会中认识王女士,之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在外同居。施女士不止一次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常夜不归宿,但碍于面子不好捅破。

今年春节前,施某一直没有回家,施女士忍无可忍,向他摊牌要离婚。施某怕影响家人和孩子,一面央求妻子回心转意,一面与王女士谈分手,不料遭王女士拒绝。

民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施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主动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数百元。王女士见没有挽回的余地,只好离开。

感情之事,虽说外人是不好插手的,但是闹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地步,也实属太傻了。29岁那么好的年纪,怎么就和一个71岁的老头在一起呢?不少网友猜测:这不会是贪图钱财吧,老头有钱年轻姑娘都愿意跟着。但对方有家室,实在不该当小三啊。

碧口吧务组 [网易甘肃省陇南市网友]:真是便宜货啊

庆丰包子葡[网易河南省许昌市手机网友]:实在不该当小三啊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