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
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第19号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
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如下:
一、口岸进境免税店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国家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
二、销售对象及条件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
2.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3.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三、免税税种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免税商品品类
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具体商品品类和限购数量见附表。
五、免税购物金额
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六、购物流程
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入境。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表: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品类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旅游局
2016年2月18日
附件简介: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品类.doc
发展改革委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2月18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的解读一、公告出台背景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的“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要求,为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 ...
扶持小微企业 推动信用监管 加强非公党建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明确了2016年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重点任务,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更新理念,创新机制,提高效能。按照部署,总局将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加 ...
受东移高原槽和偏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预计21日起,西南地区东部、江汉、江淮、江南、华南等地将持续阴雨天气,其中,江南大部、华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雨,局地有大雨(25~35毫米)。另外,20日西藏南部局地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