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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征地血案审判结果:晋宁征地惨案致8死18伤,李海英杨汝明张红珍等获死刑无期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02-15 15:54:15

去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的晋宁县发生了一起因征地纠纷导致的恶*群体*事件,因村民与施工方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施工方纠集上千人聚集晋宁县晋城镇富有村村头,与守地村民发生激烈冲突,冲突中,以李海英为首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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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的晋宁县发生了一起因征地纠纷导致的恶*群体*事件,因村民与施工方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施工方纠集上千人聚集晋宁县晋城镇富有村村头,与守地村民发生激烈冲突,冲突中,以李海英为首的村民扣押多名施工方人员,随后,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激愤中,村民点燃了被扣押的施工方人员,导致多人被烧死,打斗在,又导致18人受伤,酿成重案。

近日,云南昆明中院对晋宁“10•14”施工冲突致8死18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海英死刑,杨富、陈俊孟死缓,杨汝明、张红珍无期徒刑。其余16名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四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澎湃新闻从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这21名被告人中,被判缓刑的5人表示不上诉,其余16名被告人中,有14人已提出上诉。

昆明中院经审理查明:位于晋宁县晋城镇的昆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下称晋城物流中心)的施工过程多次遭到富有村村民的阻止,致使该工地停工。为了复工,2014年10月12日,晋城物流中心投资方与被告人杨汝明签订该工地道路建设施工合作协议,定于2014年10月14日开工。

为达到顺利开工的目的,杨汝明组织被告人杨贵明、王兴贤等数百人分组,准备盾牌、钢管等工具进行训练。杨富、李海英、张红珍等富有村村民获知此消息后,组织村民商议并进行了安排,决意于10月14日阻止杨汝明方开工,并组织村民准备了散装汽油、钢叉等工具。

2014年10月14日上午,杨汝明组织人员到开工地点。8时许,前往集结的杨汝明方被害人王录应等8人到富有村吃早点时,被杨富、李海英、张红珍等人扣押、捆绑、殴打。随后杨富、李海英、张红珍组织村民持工具到村口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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