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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胸证据不足 医院院长判无罪

作者:秩名 来源:yam 2016-02-02 07:35:17

中部地区一家教学医院前魏姓院长在担任某大学教授时,被指控熊抱女助理并亲吻胸部,学校*平会调查认为属实,将他解雇,他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但台南地院审理他被控刑事**案,认为没有积极证据,判他无罪,仍可上...

中部地区一家教学医院前魏姓院长在担任某大学教授时,被指控熊抱女助理并亲吻胸部,学校*平会调查认为属实,将他解雇,他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但台南地院审理他被控刑事**案,认为没有积极证据,判他无罪,仍可上诉。

本案刑庭与行政法院认定不同。台南地院指出,刑法采严格证据主义,禁止传闻证据,全案只有女助理证述,其他证人都只是转述女助理说法,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魏有强制**行为,依无罪推定原则,判决魏无罪。

该大学表示,魏当时被两名女助理检举,一天内涉3度熊抱女助理并亲摸胸部,另两名女职员也曾看过魏向其她女*要求抱抱,校内*平会调查认定属实,当时也呈报教育部,两年前已将他解聘,“事实属实,并没冤枉”。

魏被控于4年前进入某教授办公室,仅女助理在场,将办公室反锁,借机欲与女助理拥抱,强行抚摸胸部并亲吻。女助理向学校*平会检举后曝光,魏坚称,他当天上午有课,接着回宿舍洗衣服,他根本没进办公室,不用说骚扰。

教育部将魏解聘后,魏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法官认为,校方经*平会调查,确认魏熊抱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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