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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遭父*侵 少女观念混淆

作者:秩名 来源:yam 2016-01-19 07:35:05

离婚男子被女儿指控*侵,强制*交已判刑确定。他**两名未成年女儿两千次,他坦承犯行,满心悔悟,女儿也原谅父亲,希望父亲不要入狱,但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仍判他七年六月徒刑。案发后,两名女儿都知道爸爸**她们...

离婚男子被女儿指控*侵,强制*交已判刑确定。他**两名未成年女儿两千次,他坦承犯行,满心悔悟,女儿也原谅父亲,希望父亲不要入狱,但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仍判他七年六月徒刑。

案发后,两名女儿都知道爸爸**她们是不对的乱伦行为,大女儿却表示,很恨妈妈,爸爸是男人,想代替妈妈来弥补爸爸,因此,不想让同学、爷爷奶奶知道她们被父亲*侵,“我不要爸爸被关,我很想回家,希望爸爸改掉抚摸我胸部及为他**的行为。”

法官认为大女儿部分观念不对,获知社工人员已辅导矫正,才放心;同时在庭上训斥为人父却乱伦的不是,这名爸爸坦承犯错,不敢辩解,希望法官能轻判。

这名男子自二○○九年间起,利用他与女儿同睡,**小五的大女儿,直到二○一三年;几乎每天一次,除了**外,共**一千三百四十一次。二○○一年间起他也开始**十岁小女儿,除**外共**六百零一次。

二○○三年四月间小女儿不堪父亲长期**而逃家,被警方寻获后,她指称遭父亲长期触摸胸部及要求**,才离家出走。检警查出,两姊妹从国小五年级到国中被父亲*侵,依强制*交、强制**、权势**将他起诉,一、二审均判他十年,其中强制*交判刑七年二月徒刑确定。

台南高分院更一审就他对未满十四岁女儿**犯一千六百六十八罪各处一年徒刑;权势**共二百七十四罪,各处八月,定应执行刑七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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