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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自拍照版权案落幕,美国法院判定猴子无版权!

作者:轶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01-09 10:50:47

美国黑冠猴自拍照生活在印尼苏拉威西岛野生保护区的黑冠猴纳鲁托,因一张自拍照闻名全球,但美国一名法官7日最新的判决认为,由于纳鲁托不是人类,因此无法拥有著作权。善待动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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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冠猴自拍照

法律法规网消息 生活在印尼苏拉威西岛野生保护区的黑冠猴纳鲁托,因一张自拍照闻名全球,但美国一名法官7日最新的判决认为,由于纳鲁托不是人类,因此无法拥有著作权。

“善待动物组织”(PETA)去年9月代表7岁大的纳鲁托向法院提诉讼,与据称引诱纳鲁托拍下自拍照并刊于出版书籍中的英国摄影师大卫-史拉特打对台,主张著作权应属于黑冠猴。

纳鲁托在2011年使用史拉特无意间遗留在保护区的相机,拍了好几张照片还自拍,史拉特之后主张自己应该是著作权所有人。PETA则认为纳鲁托才是所有者,并且应该因此收取赔偿金,使用在保育工作上。

根据法庭文件,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欧里克6日在旧金山的联邦法庭上表示,美国国会与总统有权得以将法律保护对象扩大至动物与人类,但强调并没有迹象显示,当局在著作权法上有此落实意图。但欧里克说,案件驳回前,他将会给PETA机会修改诉讼。

PETA法律总顾问科尔告诉路透,PETA正在考虑可能的选项,“虽然我感到失望,仍为此历史*案件高兴。”强调这是首度主张动物拥有著作权,动物并非只是某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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