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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竞争条例今起实施,Iphone6s加入手机价格战

作者:轶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5-12-14 17:21:40

筹备多时的《竞争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然而在法例实施前夕,香港多间大型电子产品零售商掀起降价战,多款新型号手机降逾千元,而苹果iPhone6S也有轻微降幅。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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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消息 筹备多时的《竞争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然而在法例实施前夕,香港多间大型电子产品零售商掀起“降价战”,多款新型号手机降逾千元,而苹果iPhone6S也有轻微降幅。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新法例下零售商可以自由定价,不排除率先降价“试水温”;市场学者则指手机零售市道放缓,降价或属促销伎两。

《竞争条例》今日起正式生效,用意是打击合谋定价及围标等损害市场竞争行为。但于上周五起,多间大型电子产品零售商率先“有所动作”,其中丰泽于Facebook专页公布手机降价消息,Samsung、LG及Sony指定型号“劲降”,最低降至八折,其中新推出的LGV10也在降价之列;百老汇、苏宁及卫讯其后也开始“劈价”。

记者昨到卫讯门市,见职员手持“即降1,500”的广告牌,引来多名顾客上前询问。其中,Sony最新4K旗舰手机Z5Premium,原价6,398,降价后只需4,898元,降幅约23.4%;LGV10则降1,200元,至4,498元,降幅也达21%。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店员查询,对方明言“好少见这样优惠,要买就快……未知降到什么时候”。

不排除降价“试水温”

香港消费电子产品联盟主席方保侨表示,一般新机推出市面数个月至半年才降价,是次短时间内大跌价,实属罕见,相信是竞争法的直接影响。他称,过往电子产品市场有“潜规则”,即由供应商提供“建议零售价”,商户跟随并共同订出一个合理浮动范围;当商户降幅触及底线,供应商或有“罚则”。

然而《竞争条例》实施后,零售商毋须再顾及“建议零售价”,不排除有大型零售商率先降价“试水温”,观察市场反应。他进一步解释,一般手机有15%至25%利润,料是次约八折后只余微利,但“个(降)价啲细铺难跟,迟下做唔住要执,个价咪慢慢拉番上嚟。”

有手机商户表示,大型连锁店大批量入货,所得折扣较小商户为高,而新例实施后,商户可自由定价,对中小型店损害最大,因在同一货源下,平均成本一定较大商户为高,“无可能卖到他们个价钱。”

学者:属市场促销行为

中大市场学系教授冼日明则认为,降价未必与竞争法有直接关系。他称,目前全球手机市场增幅放缓,加上零售业不景气,不排除零售商趁圣诞节“消费黄金期”临近,率先降价,吸引内地客为首的消费客源。

至于新型号手机作降价,冼同意或有“特别市场原因”,但未必与竞争法挂钩。竞委会主席胡红玉表示,当大商家滥用市场权势,透过蚀本经营打击小商户,已属违反条例,故新法例可帮助小商户。竞委会委员郑建韩也指,有关行为或触犯《第二行为守则》中的“掠夺*降价”,具市场权势的企业未必会割喉降价,也不会成恶*竞争。另外,竞委会至今收到约400宗查询及投诉,大部分关于合谋行为,也有企业查询惯用的营商手法有否违法,反映商家正努力了解并消化有关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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