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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携34公斤毒品入境被判死刑,辩称不知有毒未获采信

作者:轶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5-10-16 20:25:10

65岁黄姓香港玉器商人在前年8月,由巴西圣保罗市飞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其携带的两个行李箱藏有可卡因,入境时被北京海关当场查获,毒品被全部收缴。今天中午,北京市三中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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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消息 65岁黄姓香港玉器商人在前年8月,由巴西圣保罗市飞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其携带的两个行李箱藏有可卡因,入境时被北京海关当场查获,毒品被全部收缴。今天中午,北京市三中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方透露,黄在前年8月18日从巴西圣保罗市乘机出发,8月20日清晨6时许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他采取行李箱托运的方式,在两个行李箱内分别藏有12.012公斤(含量为63.8%)和11.878公斤(含量为79.2%)的可卡因。为逃避海关监管,黄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被当场拘捕。

庭上,黄辩称不知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并称其友人告诉他有一单生意,帮其朋友带两个箱子从巴西圣保罗带到香港,到香港后自会有人来取,并为他购买来回机票,回港后给他3万港元报酬。黄表示,到巴西后,接头人叫他帮忙运“水晶石”,可获3万港元,并告诉他如何取货,然后在巴西托运,两个箱子到香港机场后自会有人去直接取行李。而黄于8月20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准备转机到香港时,被机场警方当场截获。

黄的辩护律师称,黄的行李箱中有1件黄黑相间横纹T恤可能在海关旅检处被污染,故根据监定存在瑕疵,不宜作为定罪证据。而黄也如实供述,涉案毒品未流入社会,没有造成实质危害,加上黄只是初次涉毒品犯罪,并非惯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有前科,希望法庭对从轻处罚。

而北京机场旅检关员则表示,根据海关总署规定,海关对认为有必要查验的过境旅客行李时,就可对其进行查验。当晚7时许,他们检查黄的行李箱时,发现有12块用银*锡纸包裹的长方形块状物品及一些衣服,初步检验后发现是可卡因。

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黄走私毒品可卡因,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且走私毒品数量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故判处其死刑。

根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予以刑事处罚。若涉及1公斤以上鸦片、50克以上的海洛英或冰毒,或其他数量大的毒品,可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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