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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部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轶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5-08-30 10:12:40

部管各社会组织: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部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提高部管社会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我们定于9月中旬在京举办两期部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

 部管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部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提高部管社会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我们定于9月中旬在京举办两期部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常见问题解析; 

(三)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及相关业务办理; 

(四)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经验介绍; 

(五)分组讨论并答疑。 

二、培训对象 

第一期:民政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承担全部主管职责的社会组织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会长(或秘书长)和财务负责人(参训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 

第二期:民政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其他部管社会组织财务负责人(参训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2); 

三、授课专家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同志,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 

四、培训时间 

(一)第一期:9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第二期:9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培训地点 

金台饭店(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六、报名方式 

请部管各社会组织于9月7日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chinanpo.gov.cn/train)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密码与年检用户名、密码相同),并填写《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3),传真至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第一期培训班每家单位报2人参训,第二期培训班每家单位报1人参训。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学员自行前往,交通费用自理。宾馆车位紧张,建议公交出行; 

(三)培训班提供住宿(外地学员提前一天报到)。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2015年8月3日

联系人:张海军 戴东海 

电 话:010-58124098 58124096 

传 真:010-58124097 

附件: 

1.参训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期) 

2.参训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期) 

3.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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