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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逆行撞人,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7-11 23:02:36

问:我骑电动车,逆向行驶直行,一30多岁妇女带着60岁的老太太骑的电动车,从路口出来,向右侧转弯,结果两车相撞了,我跟30岁的妇女都只有轻微擦伤,老太太被电动车倒下时砸到脚了,脚受伤了,四只脚趾脱位了,现在...

 问:

我骑电动车,逆向行驶直行,一30多岁妇女带着60岁的老太太骑的电动车,从路口出来,向右侧转弯,结果两车相撞了,我跟30岁的妇女都只有轻微擦伤,老太太被电动车倒下时砸到脚了,脚受伤了,四只脚趾脱位了,现在在医院住院,目前医药费全部是我家在出,我想知道这起事故中,我该负多少责任??老太太现在在医院住院,向我要生活费,我该不该给??

答:

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解决,争取对方谅解。

案例:

7月3日上午,在钦州市子材西大街自来水公司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一辆逆行电动车将一名路人撞倒,致其右腿骨折。

据目击群众反映,当天上午11点30左右,一辆电动车沿子材西大街自东向西逆向行驶,当行驶到自来水公司门前路段时,一名女子突然从路口走了出来,电动车躲闪不及瞬间将女子撞倒在地上。被撞女子像是腿被撞得不轻,坐在地上捂着腿痛苦的**。很快,交警和救护车先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莫警官称,根据医生初步诊断,受伤女子的右腿可能是胫骨骨折了。此外,经初步调查,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车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电动车驾驶人应负全责。

交警提醒,很多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非机动车和行人在经过交通流量不大的小路口时,往往会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车和行人那么少,不会出事的,但往往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这样的侥幸心理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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