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一章第4条内容,不孝敬老人违法吗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7-04 17:00:21
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 ...
婚姻法第十条: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
婚姻法第一章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
婚姻法中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按照《婚姻法》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在什么情形下构成重婚?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根据《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