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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7-02 16:30:01

为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相衔接,税务总局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为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相衔接,税务总局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huiwulaw@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7月2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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