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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商业银行法修正案,75%存贷比红线被删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6-25 16:08:49

戴在银行头上、制约其放贷能力的最大紧箍咒—存贷比即将正式松绑。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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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在银行头上、制约其放贷能力的最大紧箍咒—存贷比即将正式松绑。

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监测指标。

所谓存贷比,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简单地说,就是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最多可以贷出去75元。

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吴晓灵介绍,75%的存贷比,曾经是为了给新设立的交通银行贷款自主权。因为当时银行在贷款方面实行计划指令管理,75%的存贷比管理,使交通银行可以有弹*地实现贷款规模。同时,贷存比的设计也是对商业银行进行一定的流动*管理。

然而,随着银行业负债结构的多元化,尤其是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银行存款不断分流,存款占银行的负债比例降低,75%的存贷比限制,已经不能准确描述银行的流动*状况。

银行业曾多次呼吁急需监管层对存贷比考核松绑。银监会也曾公开承认,存贷比监管有缺陷,并表示会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写明存贷比指标考核的《商业银行法》,改善存贷比的监管。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就在对银行流动*管理作出了调整。

2014年6月30日,存贷比指标首次松动。银监会宣布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分子(贷款)范围减少,扣除了六项;分母(存款)范围增大,增加了两项。

2014年年底,央行推出387号文,即《关于调整存款口径后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将同业存款纳入到一般*存款的口径之中,也就是扩大了分母的范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统计口径。

上述两项调整,已经不同程度放松了对银行贷款规模的限制。但彼时,由于银监会并没有就《商业银行法》中的存贷比要求作出修改,对银行而言,仅就387号文,存贷比的监管要求并没有真正突破。

在微调存贷比这一监管指标的同时,2014年2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引入了一个新的短期流动*监管指标,流动*覆盖率(LCR)。另外,银监会还将在巴塞尔协议委员修订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这一中长期流动*监管指标后,再行引入。据了解,NSFR有望在今年年内修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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