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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前妻婚内借钱5万,离婚后拒绝还钱,男子欲起诉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4-01-10 12:02:09

今年1月初,武先生突然记起借给张女士的5万元。于是拿着欠条去找张女士要求其归还5万元借款。对于那张欠条,张女士虽然并不否认,但认为自己并不需要还钱。“虽然我们签订了婚前协议书,但是钱是在我们婚姻关系期间借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谁借谁的这一说。”...

近日,市民武先生遇到了一桩烦心事,离婚前,妻子向他借了5万元,并写了一张欠条,离婚后,妻子却以这笔钱是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拒绝还钱。对此,鲁朋律师事务所陈海强律师表示,夫妻之间写的欠条同样受法律保护。

事件

离婚前打了欠条 离婚后拒绝归还

2010年,经人介绍,52岁的武先生认识了小他6岁的张女士。在此之前,双方都曾有过一段不太成功的婚姻,故再婚时比较谨慎。登记前,两人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书,约定双方各自的婚前钱财、房屋和车辆归各自所有。

2013年3月,张女士的弟弟准备开的一家餐馆,可手头钱不够,张女士便想向武先生要5万元用于投资。“我不看好这桩生意,所以不太同意,她便说可以写欠条,如果到时候亏本了,她自己会把这5万元本金还给我。”武先生回忆道,“于是我便让她打了一个欠条,结果餐馆不到半年就倒闭了,钱也都亏了。”

2013年12月,由于*格原因,张女士和武先生决定离婚。办离婚手续时,双方都表示没有关于“子女安排、财产处理、其他协议”等方面内容需要处理,离婚证对上述内容也填写为“无”。

两人本以为自此再无瓜葛,然而今年1月初,武先生突然记起借给张女士的5万元。于是拿着欠条去找张女士要求其归还5万元借款。对于那张欠条,张女士虽然并不否认,但认为自己并不需要还钱。“虽然我们签订了婚前协议书,但是钱是在我们婚姻关系期间借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谁借谁的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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