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自行车电动车看车点多非法
“之前约定好的,停电动车两块钱,可晚上七点半去取车,对方却要加收1块钱。”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8510000新闻热线称,一块钱虽然不多,可收费人员的做法却令人气愤。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市绝大多数看车处都属于...
“之前约定好的,停电动车两块钱,可晚上七点半去取车,对方却要加收1块钱。”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8510000新闻热线称,一块钱虽然不多,可收费人员的做法却令人气愤。
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市绝大多数看车处都属于非法停车场,不但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而且价格方面也是随意叫价。记者暗访时,有收费人员称,十几年来没有收费许可,也照样收费。
在一些景区、车站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有不少此类的停车点,有市民反映,乱收费不但影响了市容整洁,而且损坏了聊城的城市形象,希望有关部门能集中整治。
事例:过了晚7点 停车加收1块钱
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8510000新闻热线称,汽车总站附近有一个看车处,一辆电动车两块钱,然而,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过了晚上7点,停车加收1块钱。
张女士告诉聊城晚报记者,13日下午她去聊城汽车总站坐车,把电动车放在了汽车总站附近的一个看车处。看车处的收费人员称,一辆车收费两块钱。
“当时我同意了,就把车子放那了。”张女士说,然而,当天晚上7点半左右,张女士去看车处取车子,却被收费人员告知,看车费3元钱,否则不能推走。
收费人员给出的理由是,过了晚7点,停车加收1块钱。张女士告诉聊城晚报记者,过了晚上7点,加收1块钱,收费人员应该在自己放车子的时候就提前告知,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加费有价格欺骗的感觉。
张女士介绍,当时自己问对方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对方称,张女士也没有提前问。对于加收1块钱,收费人员称,就张女士一辆车子了,收费人员一直给她看着,没法回家吃饭,多收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张女士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当时自己要求收费人员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对方称并没有许可证。
调查:绝大多数看车点没有许可证
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市大多数看车点都没有收费许可证。其中,市民反映强烈的以运河博物馆附近的看车处和汽车总站附近的看车处为主。
家在运河博物馆附近的孙先生告诉聊城晚报记者,水城文化广场是聊城的“门面”,经常会有不少外地游客前来游玩。但是,通常是游客刚把私家车停在空地上就有几个中年妇女前来收费,张口就是五块钱。李先生告诉聊城晚报记者,这样的行为让景区的形象大打折扣。
此外,汽车总站也是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地方,聊城汽车总站附近的王女士介绍,收费人员因加收一块钱与市民发生争执的事儿时有发生。
8月14日,记者进行了调查,汽车总站一看车点收费人员为几个中年妇女。谈到过了晚上7点加收1块钱的事儿,收费人员说:“7点我们本该收摊回去吃饭了,但为了个别几辆车子还得看着,加收1块钱并不多。”收费人员称,如果整晚都没取走,要加收到20块钱。
当记者询问对方有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时,收费人员称,她们在此地看车看了十几年,一直没有许可证。
说法:停车乱收费需多部门治理
东昌府区物价局12358工作人员介绍,只有取得合法经营权才能办理收费许可证。正规的停车场经相关部门批准取得合法依据,才能报批下收费许可证。
该工作人员介绍,运河博物馆附近、汽车总站附近等绝大多数看车点都属于非法看车点,没有收费许可证就无权收费。
对于监管,该负责人介绍,停车乱收费问题的解决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如果看车点占道属于非法占道经营,城管部门将有权对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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