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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买粽子盗伐林木,花甲之岁晚节不保深思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3-06-13 11:20:37

晚上回来给室友买灌饼,都说好吃。第一次自己去买,灌饼叔的笑容好亲切。可是旁边不是他妻子,换了个看起来有点壮的男人,身上的衣服写着,治安巡逻。估计是亲戚里做保安的来帮忙看摊子。之前摊子被砸估计也很无奈,只能用这样的方法来保护自己。每个人都很不容易。但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少打点游戏,心野了一下子收不回来的。...

 

  老人“为买粽盗林”,谁该反思

  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恐怕老人是不会铤而走险的。买一个粽子并不贵,可对于老人来说,似乎是一件很艰难的事。老人只有一个孩子,外出打工了,那么老了,却不得不去照顾孙子。留守老人照顾留守儿童,恐怕在一些地方属于普遍现象,对于他们,是不是该做些什么呢?

  1935年,纽约市长拉瓜迪亚旁听贫民区一桩庭审:老妇为孙子偷面包被罚10美元。审判结束后,市长脱下帽子放进10美元,说:“现在请每个人交50美分罚金,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纽约市长为冷漠付费了,现在民警似乎也为老人的处境触动而伸出了援手,可老人以后的生活呢?

  老人“买粽盗伐林木”,让人痛心,而这样的老人,或许还不少。关心“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行了,在庞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们所做的远远不够。老人“为买粽盗伐林木”,只不过是以相当尖锐的“悲剧”形式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才显得有冲击力,或许一转眼,我们就忘记了这一个“老人”,可那些“留守老人”却是非常需要制度的“阳光”照射的。

  关心“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行了,在庞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们所做的远远不够。(郭文斌)

  [新闻观察 ]

  盗伐林木买粽子应有社会良心罚单

  于法来说,无论什么理由,都无法替老人的盗伐行为开脱;于情来说,一个人以身试法,其悲其难无以忽视。

  在情与法之间,我们除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之外,还需要“请为我们的良心交罚金”的担当与救赎。确切的说,在获得了承包人谅解的情况下,民警的免于处罚并没有问题,再拿出200元钱用于救助,何尝不是“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的道德救赎?当一个人为一块面包,一点粽子而不惜以身试法的话,那么仅高举法律大棒已经无以为效,此刻最为重要的是,不能无视其苦难的存在,充当单纯的执行者,还应成为救助者。

  我们时下处于高风险的社会,每个人的利益紧密相联,谁也无法置身事外。惟有用责任与爱心,才能构筑一道安全的防线,给予我们所有人可靠的安全保障。(堂吉伟德)

  [微言大义 ]

  @朱四倍:“湖南72岁老人为给孙子买粽子尝尝盗伐林木”透露的信息是耐人寻味的,既可以让我们体会老人对孙子的朴素愿望,也可以让我们体会到生活困顿带给个体的伤痛和无奈,但各方对待事件的处理,则让我们感受到了人文关怀的气息。

  @文斌:一个72岁的老人,或许一生都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但为了给孙子尝粽子味道,而晚节不保,去盗伐林木,这是多么沉重的一幕。老人的行为自然是违法了,但既然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而且老人已经72岁,对其免除处罚,并不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一个很人*化的做法,民警拿出200元给老人,这是让人感动的。

  @天堂鸟-吴:这是正能量!这样的民警,这样的林场承包人值得尊敬。这就是人文关怀。其实,最好该罚还是依法处罚,只不过罚款可以替他交上,然后可以再号召社会关怀,给老人适当捐助。

  @五芒银星: 如果法律间参入亲情,那法律还做什么?如果法律间参入亲情,法律还严正么?应赏罚分明,罚完适当伸出援助之手。

  @陈三明的博客: 想哭,仅仅是为了个粽子,对孤独老人群体的关爱缺乏,真让人心酸!

  @菊儿小叮当:心痛现在还有这样为一口吃拿不出钱的人,在外的儿女也要负担起照顾老人和孩子的责任,过节了不要把老人和孩子给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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