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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侵女童千余次:台男老师*侵女童被判最重刑罚驳上诉

作者:轶名 来源:聊城窝窝 2012-07-23 09:28:13

判决指出,王姓负责人(46岁)20年前即在台中市经营补习班,招收小一至小六的学生就读,他除教授自然课外,还负责开娃娃车接送学生。前年6月,一名在补习班上课的11岁女童问母亲两*问题,母答:“若乱搞会得*病。”女童因刚遭王男*侵,疼痛怕得*病,便向老师反映,全案被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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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消息据台海网报道:有台湾媒体称,台中市一家补习班的王姓老板,四年间在补习班地下室或驾驶接送车时,当着学生的面先后对12名女童***侵1013次,其中多名女童几乎天天被侵犯,一女童更在三年内遭染指536次,法院依一罪一罚判这名变态狼师4613年10月,最长应执行有期徒刑30年,为*侵案最重判刑。台“最高法院”已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王姓负责人(46岁)20年前即在台中市经营补习班,招收小一至小六的学生就读,他除教授自然课外,还负责开娃娃车接送学生。前年6月,一名在补习班上课的11岁女童问母亲两*问题,母答:“若乱搞会得*病。”女童因刚遭王男*侵,疼痛怕得*病,便向老师反映,全案被曝光。

  受害女童指出,2006年9月到前年6月,王男利用在补习班地下室指导功课的时机,陆续抱她们坐在他大腿,摸胸部、**甚至*侵,且即使有其他学生在场也不避讳。有女童指证,王男还利用开娃娃车载送机会,趁停红绿灯时就摸一旁女童的胸部或**,或将车开到偏僻处*侵,有时*侵后还会给女童50元新台币或饮料。王男恐吓女童们不可说出此事,否则他会被判死刑,她们会被抓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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