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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状告14岁儿子:为离婚送百万房产给儿子无良父亲过河拆桥又反悔

作者:轶名 来源:聊城窝窝 2012-07-16 10:58:28

小凌的父母离婚时到底给了他些什么呢:在江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大大小小一共有6处房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其中一套位于北部新区的房子有220多平米,买的时候就把99%的产权登记在了小凌名下。父母离婚后,小凌和母亲以110万元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了...

小凌的父亲在庭上陈述了诉讼请求后,小凌的代理人马上进行反驳:原告(即小凌父亲)与第三人(即小凌母亲)的离婚申请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原告单方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配的协议,于法无据,应予以驳回。

小凌母亲接过话头:“我们离婚时,说好了把所有财产给小孩。当初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同意离婚。这是对小孩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用。而且,他到现在,都没给过小孩任何费用。我愿意把财产赠送给小孩。他单方面要求撤销约定,侵害了我和小孩的权益。”

“当初是愿意赠送,但我现在要求撤销!”法庭调查时,气氛一度有些紧张,小凌的父亲坚持认为,房产还没过户之前,他有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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