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主张立碑的砖家是猪头!
我们仍然要从道德良知上要求和呼唤人们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不需要代价或代价不高的情况下,更应该主动助人。研究“自私”行为的英国生物学家里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认为,那些更有互助精神、更有道德的动物群落和人类群体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小悦悦事件已被人海量评论了:从道德滑坡到人*拯救,从立法救人到立碑警示,从制度检讨到自省呼唤,从旁观者效应到监护者失职……这样的大探讨无疑是对我们社会的大体检,从中发现社会病症。
在这场“道德大探讨”中,立法救人与立碑警示的声音可堪商榷。
法律与道德的最大区别是,法律靠强制,道德靠自觉。见义勇为(警察除外)、救死扶伤(医生除外)只能靠道德提倡,并通过道德评价形成一种道德压力,促使人们自觉行动,不宜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要求。有人在网上做了个该不该为见义勇为立法的调查,结果是:“不该立法,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占17%;“应该立法,这种事需要法律介入”占11%;“说不好,见死不救难以界定,容易误伤”占6%;“换个角度,先立法保护见义勇为不被诬陷”占63%……由此可见,要立法,也是立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
立律强制人们做职业和义务之外的事,这本身就是反道德的。但我们仍然要从道德良知上要求和呼唤人们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不需要代价或代价不高的情况下,更应该主动助人。研究“自私”行为的英国生物学家里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认为,那些更有互助精神、更有道德的动物群落和人类群体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利他的动因是自私基因的潜在作用,无论是动物还是人,利他行为都是通过生存法则的内驱动和内强制引发的。[!--empiresxp.page--]
内驱动与内强制表现在行为上,就是一种自觉。因此,与其动用强硬的立法规定,不如告诉人们,在一个分工明确、强弱互有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岛;离开了群体,可能就成为汪洋大海中一艘无助的小船,随时会被风浪掀翻;只有富有利他精神、互帮互助的人才更具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我们不要去追问“我为人人”的动机是不是为了“人人为我”,只要大家都这么做了,就完成了道德的自我实现。
基于人的自私本*,最好的激励莫过于为人们核算互助的“惠率”,而立碑警示的倡议则极易流于空泛形式主义的窠臼。不难想象,有几个人会到那块碑前去自比自照自己的道德形象?
面对道德的滑落,“道德门诊部”和“道德处方”无疑会批量出现,其间一定也会有“庸医”,这需要大家审慎甄别。
要弄明白我们当下面临的道德危机,不妨进行一下分析:中国人基本上是不信宗教的,除了“临时抱佛脚”的功利需求,几千年来,宗教都未能完全主宰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至于法律,除了明显地违法、犯罪,比如添加违禁品瘦肉精,其他多数都属道德范畴,有人呼吁立个“见死不救罪”,带来的麻烦恐怕比没有法的时候更大。 ...
昨天,知名律师迟夙生和胡益华发出倡议,“如果有人主动救人遭遇讹诈,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随即,几十名律师响应此倡议,成立“停止冷漠律师团联盟”。迟夙生表示,其实不少人对于“救人”非常热心,但连续发生的救人反被诬陷的案例令人心有余悸。律师团成立的最大初衷就是消除好心人在助人为乐时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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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方认为,有必要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但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彭宇案等类似案件都可以看出司法不公正的影子,其传递出的信号是致命的。当做好人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反而会惹祸上身时,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因此害怕被“讹上”,敢做好事的人就会变少。 ...
该负责人告诉法晚记者,由于小悦悦一案颇受关注,检察院方面将在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办结此案。“虽然明天就是周末了,但我们会有专人加班处理此案,是否批捕的决定预计很快就会作出。”该负责人说。记者上午获悉,小悦悦的父母已经聘请律师,准备起诉肇事司机。 ...
佛山被车碾2岁女童小悦悦死亡事件,如果拾荒阿姨没有出现会怎样?
中国救不了童年,救不了纯真,救不了道德,救不了人人之间的互助与友爱,于是这些东西纷纷抛弃了中国。中国,实际上已经成了孤岛,这座孤岛上活着一大群沉默的大多数。这些沉默的大多数不会聚集不会示威,不会为了个人的自由去斗争,不会看宪法,不会朝着侵犯他的公权力发出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