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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3民警1群众死亡的山东泰安持枪杀人案疑犯刘建军昨被判死刑

作者:王志 来源:新华网 2011-03-15 07:48:00

发生在年年1月4号,曾被媒体曾遍报道的山东泰安持枪杀人案昨天在泰安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宣判,穷凶极恶的歹徒刘建军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在这里,让我们再次告慰在这次事件中死去的三位民警战士和无辜百姓,愿这个社会不再有犯罪。。。...

致3民警1群众死亡的山东泰安持枪杀人案疑犯刘建军昨被判死刑

山东泰安持枪杀人案事发现场

    新华网消息    14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泰安“1·04”持枪杀人案和德州“12·29”案的两名被告人,被告人刘建军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刘建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刘建军,男,1960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该被告人曾于1984年和1993年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刑罚。2011年1月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泰安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2月1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建民,男,1955年1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德州市联通公司内退职工,住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2011年1月1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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