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有舒兰市旅居史的一律不得返校,居家隔离7天
5月12日消息,长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鉴于5月10日舒兰市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为精准疫情排查、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
5月12日消息,长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鉴于5月10日舒兰市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为精准疫情排查、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1.进一步严格落实涉及舒兰市人员的管控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排查登记,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教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曾到舒兰市情况。对4月26日后有舒兰市旅居史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居家单独隔离7天”的隔离措施,并在来长当天、第7天、第14天和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四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医学观察;共同居住人有舒兰市旅居史或接触舒兰市来(返)长人员的学生和教职工本人,一律不得返校,居家隔离至少7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严格按照属地疾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严格落实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已开学和将要开学的学生和教职工不得离开长春市。共同居住人离开长春市的,建议单独隔离。建议共同居住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返(来)长人员接触,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健康安全。
3.学校在做好学生健康监测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对所有教职工的健康监测,要重视对保安、保洁、宿管人员、入校服务人员等的监测排查,确保疫情不进入校园。
4.要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责任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强化监测排查和各项防控要求的落实,因失职失责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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