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口下去就是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作者: 来源:wbtt 2019-09-19 21:57:28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我当时情绪过于激动,才咬伤了民警。”法庭上,刘某后悔不已,但是等待她的是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近日,陕...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
我当时情绪过于激动,
才咬伤了民警。”
法庭上,刘某后悔不已,
但是等待她的是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三起妨害公务案件,刘某某与他人在一茶馆发生冲突,继而动起了手脚,派出所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将刘某某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了解,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处罚。刘某某情绪激动,将民警手腕咬伤。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同天还审结了另外两起妨害公务案件,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宋某某和张某都是因为醉倒路边,被热心群众报警后,在警察处理的过程中,被告人宋某某辱骂乃至拳击、踢踹民警;被告人张某用鞋子击打民警左肩,并拳击民警头部,致使民警头部和左肩部软组织挫伤。法院经审理,两人均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起案件的被告人都是因为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进行了攻击,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尽管他们均在被依法惩处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但为时已晚。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法律神圣不容亵渎,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条最后一款还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