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金专法拍板〉会计师:资金汇回前先调查4问题
作者: 来源:cnyes 2019-07-03 21:05:43
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今(3)日完成三审,预计将在第4季上路实施,会计师提醒,想要通过专法将资金汇回前,必须先调查四个问题,包括调查资金性质来源、拟定投资计划、备妥文件等作业程序,并确认相关责任义务。 立法院临时会今...
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今 (3) 日完成三审,预计将在第 4 季上路实施,会计师提醒,想要通过专法将资金汇回前,必须先调查四个问题,包括调查资金性质来源、拟定投资计划、备妥文件等作业程序,并确认相关责任义务。
立法院临时会今天完成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三审,待经济部、金管会等部会相关子法敲定后,报呈行政院核定后就能实施上路,财政部协助台商资金回流三支箭全都到位。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表示,专法过关后,对台商而言,无疑是吃下了海外资金管理的定心丸,但资金汇回前仍须留意部分注意事项。
第一是盘点资金来源与未来用途,洪连盛指出,资金汇回并非只有专法一途,因此台商资金汇回前,建议先全面评估清查资金来源、性质、及资金回台后的运用规划,再评估要申选择以解释令或专法方式汇回。
其次则是,留意申请程序与相关事项办法的内容并预先准备申请文件;第三、如果选择走专法方式汇回,必须有实质投资计划才能享有优惠税率,也因此,资金汇回前,必须事先评估实质投资产业内容,并拟定具投资计划方向。
最后,洪连盛提醒,资金汇回前必须搞懂申请及年度报备程序,确认适用专法应尽之责任义务。
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营运长张芷表示,专法通过后,确实提供台商资金一条回家的路,预估可望提升台商回台投资意愿,但要注意的是,因各台商资金运用情况不同,建议应注意以上适用要件,了解资金整体运用及被限制状况,进行整体审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