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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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展开全文c
【淘宝卖家慌了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淘宝不得删差评#
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O市监局拟新规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收起全文d
42分钟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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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昨日,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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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新京报快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新京报快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截图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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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新浪科技【北京市监局拟新规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北京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O市监局拟新规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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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长沙晚报【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经营者不得删差评】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展开全文c
【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经营者不得删差评】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O网页链接收起全文d
04月30日 20:45 来自 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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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圆圆的捷【大动作!网络商家“刷单”、删差评行不通了_凤凰网财经】摘要: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 O大动作!网络商家“刷单”、删差评行不通了
大动作!网络商家“刷单”、删差评行不通了
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以竞价排名、程序化购买广告等方式显示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采取消费者能够辨识的方式显着标明“广告”。 原标题: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意见: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04月30日 18:39 来自 分享按钮
【大动作!网络商家“刷单”、删差评行不通了_凤凰网财经】摘要: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 O大动作!网络商家“刷单”、删差评行不通了
c每周一只涨停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不得虚构交易,不得删差评】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利空)
04月30日 16:48 来自 微博 HTML5 版
cDisplore财经直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不得虚构交易,不得删差评】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04月30日 16:44 来自 微博 weibo.com
cFM963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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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展开全文c
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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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19年5月29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除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以外,所有网络交易经营者均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网店经营者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对其知悉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限制交易、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公开评价途径;应当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档;应当建立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监控机制,依法处置、报告平台内违法信息等。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质量担保机制。 收起全文d
04月30日 15:24 来自 iPhone客户端
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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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展开全文c
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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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今日(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为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19年5月29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除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以外,所有网络交易经营者均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网店经营者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对其知悉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限制交易、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公开评价途径;应当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档;应当建立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监控机制,依法处置、报告平台内违法信息等。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质量担保机制。 收起全文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