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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短期人身险或“松绑” 三类行为被明确限制

作者: 来源:QQ 2019-04-03 21:33:17

因兑付风险较大、险企现金流承压,以及监管要求保险回归保障本源等原因,曾一度火爆保险投资市场的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产品在2016年被监管一纸新规进行了“限制”。但如今,已压抑了两年多的中短期、高现价保险产品有望“松绑...

因兑付风险较大、险企现金流承压,以及监管要求保险回归保障本源等原因,曾一度火爆保险投资市场的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产品在2016年被监管一纸新规进行了“限制”。但如今,已压抑了两年多的中短期、高现价保险产品有望“松绑”。

保险 示意图 据视觉中国

4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保险业内获悉,今年3月下旬,中国银保监会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记者认真阅读该《征求意见稿》后发现,此次银保监会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进行了重新定义。同时,此次新规与此前2016年发布的规定相比有所“松绑”,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因流动性管理需要,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可以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风险处置期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因流动性管理需要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了征集和意见反馈,“估计很快监管部门就会正式发布公告启动实施。”该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新规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保险公司转型期的现金流压力。

重新定义“中短期产品”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中,银保监会对中短期产品进行了重新定义。所谓中短期产品,是指人身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期间不满5年且不短于3年的两全保险产品。

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这也是2016年监管部门将“高现金价值产品”的提法调整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后,对于这一定义的二次调整。在此之前,原中国保监会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中短存续期产品”被定义为“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某大型国有寿险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机构反复更新对某类产品的定义,目的在于避免保险产品出险名不副实的情况,让保险公司能更加准确的理解和开发相应产品,避免违规和后续风险。

划定开发“红线” 强调部分产品不得设计成中短期

在重新定义“中短期产品”的基础上,此次银保监会还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保险公司这类产品的开发行为进行了约束,规定从2020年开始,各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20%。如果超过该比例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不断调整和优化负债结构,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将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逐步下调至合理范围内。同时自2020年开始,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保险 示意图 据视觉中国

监管还对这类产品划定了开发“红线”,三类行为被明确限制,分别是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退保费用、退保率假设、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以及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同时,银保监会也明确强调,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等设计为中短期产品。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留意到,《征求意见稿》还对中短期产品的销售和宣传也进行了规定。按照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客观宣传和销售中短期产品,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不得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中短期产品,不得将保险产品利益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片面不实比较,不得在任何时间节点,通过任何方式,发布拼噱头、博眼球和炒停产品等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松绑”中短期人身险 险企有需要可申请备案

与此前原保监会发布的中短期产品“限制令”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这类产品的开发行为有所“松绑”。根据文件内容,保险公司因流动性管理需要,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可以向监管机构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风险处置期的人身保险公司也可以因流动性管理需要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

但红星新闻记者留意到,虽然可申请备案了,但保险公司在备案这类产品前需要认真评估,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内容应列明销售该产品的原因,以及未来三年该产品计划销售额度和预计费差损金额。同时,银保监会强调,禁止险企打着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幌子,超额销售此类产品,中短期产品的销售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公司预测的现金流缺口金额。

保险 示意图 据视觉中国

由于兼具保险保障和理财投资功能,在保险市场中,如理财险、万能险等中短存续期、高现金价值的人身险产品一度成为了备受追捧的“宠儿”,甚至有部分公司激进得以这类产品作为销售主力,不断高举高打。然而,因为该产品期限较短、收益较高,险企后续兑付风险较大,个别以中短期、高现价产品销售为主的保险公司,面临着资产负债不匹配、现金流不足的隐患。

为避免保险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和兑付风险,2016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类产品进行限制,并设定时间表要求中短期人身险规模不断缩减——“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在监管部门强硬的高压政策下,各家险企快速转型停止了中短期产品的研发,但部分曾依赖这一类产品立足市场的险企,却因此陷入了流动性困局。保险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征求意见稿》的新规一旦实施后,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国内保险市场里中短期产品的开发,同时对险企现金流压力的缓解将有较大程度的帮助。

红星新闻记者 田园

编辑 杨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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