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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18〕17号

作者:张丽 来源:住建部 2018-08-27 16:53:49

高壮民:2017年6月1日,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初中部风雨操场屋面施工工程中,发生一起网架结构屋面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87万元。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

高壮民:

2017年6月1日,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初中部风雨操场屋面施工工程中,发生一起网架结构屋面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87万元。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初中部风雨操场61较大坍塌事故有关问题的批复》(济政字〔2017〕123号),你作为风雨操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其他监理人员使用本人姓名签署监理指令、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风雨操场项目总监变更手续等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18年3月13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8〕4号),你于2018年3月3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汪笑安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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