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宁国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部门网站、政策宣传...
宁国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部门网站、政策宣传栏、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安排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保。同时,人社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还深入居民家中面对面进行宣传,详细解答有关参保、待遇领取等问题,重点讲解财政为特困群体代缴保费政策,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数据核准调查。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题会议,将未参保人员核查细化到各乡镇,核查对象在原来的重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两类群体基础上,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同时,人社与民政两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认真对民政系统特殊群体和城乡居保系统参保人员进行筛查比对,确定低保等特殊群体参保人员。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落实帮扶政策。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城乡居民保险等民生项目资金。2018年,该市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未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标准从100元/年提高至200元/年,并按35元/年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基础养老金由85元提高至102元/人.月,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为此,市财政追加专项经费379.2万元,2018年城乡居保资金预算累计达2880.8万元。
截至目前,该市今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困难群体达9232人。其中,低保对象5715人、特困人员653人、重度残疾人2634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30人。已有114位低保人员、685位特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发放养老保险金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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