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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骑摩托身亡 现场惨不忍睹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14 14:26:46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多,酒后驾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危险的发生,近日一初中生骑摩托身亡,警方介入调查,究竟谁的责任?太惨了,一辆摩托车...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多,酒后驾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危险的发生,近日一初中生骑摩托身亡,警方介入调查,究竟谁的责任?

QQ截图20171214142238.jpg

“太惨了,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货车在路口发生碰撞,摩托车上两名学生模样的孩子,一个躺在地上,一个坐在双黄线上,两人受伤都很严重,满头满脸都是鲜血。”昨日清晨6时55分许,有市民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在旅顺北路营城子金龙寺路口,一辆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两人受伤较重,已被送往大连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随后,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其中一名男孩在送往医院途中失去意识,虽然到达医院后医生全力抢救,但仍然没有挽回孩子的**命。而另一名男孩则受重伤,目前住在ICU病房。

事故惨烈摩托车已报废

接到报料后,记者第一时间驱车赶往现场,现场位于旅顺北路营城子金龙寺的十字路口,120急救人员已经到场,两名伤者都穿着校服,一名十六七岁男孩头部脸部全是鲜血,坐在马路中央的双黄线上,120急救人员正在为其处理伤口,男孩周围的地面上留有不少鲜血。在男孩不远处,一辆白色小货车停在旅顺北路入市方向的机动车道上,车头冲西车尾朝东,小货车的右侧车头局部被撞瘪,右后车窗玻璃也被撞碎。在小货车右侧,一辆摩托车停在那里,摩托车已经报废。

在小货车的右后轮处,一名十六七岁模样的男孩躺在那里,男孩头部裂开,头周围已被鲜血包围,腿部严重扭曲,奄奄一息。赶到现场的交警正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随后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大连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两车路口相撞原因不明

“事故发生在6时10分许,当时我正好在路边等车,突然听到‘咣’的一声巨响,紧跟着就看到事故发生了,两名学生模样的男孩倒在地上痛苦地叫喊。”一名围观市民对记者说。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许多市民猜测是小货车在旅顺北路出市方向行驶,左转准备驶向金龙寺方向。而摩托车是从小磨方向驶出,准备左转驶向营城子方向,结果两车在路口发生了事故,但这些猜测没有得到交警的证实。

两名伤者一死一重伤

随后,记者来到大连市中心医院,从医院方面了解到,倒在车后轮处的男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失去意识,虽然到达医院后医生进行了全力抢救,但仍然没有救回孩子的**命。另一名17岁男孩颅脑损伤,颅内有血肿,颅底及大腿骨均有骨折,目前在ICU病房接受治疗。

目前,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交警部门正在调查中。

记者调查

学生觉得骑摩托车够酷

针对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上路的行为,记者对部分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市民刘先生说,他的儿子就读市内某技校,学校虽然离他家距离较远,但他每天都尽量接儿子放学,要么就让儿子坐公交车回家。“未成年人活泼好动,遇事总有侥幸心理。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未成年的孩子骑着摩托车上路实在是太危险了。”刘先生说。市民孙女士也持相同观点。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一名骑车上学的学生,他告诉记者,骑着摩托车上课、放学,他感觉够酷,而且没有骑摩托车的同学也挺羡慕自己,“我这样骑摩托车上学,许多同学都会对我投来羡慕的眼光,这让我很兴奋,越兴奋我就越想骑得快点,表现一下自己。 ”


交警声音

家长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需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很多青少年或在校的中学生不但没有取得驾驶证,而且所驾驶的摩托车都是无牌的。交警部门呼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没有交通安全意识,也不懂交通规则,同时未成年人驾车时往往会感觉骄傲和了不起,很容易诱发多种违法现象。学校与家长要重视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要让未成年人驾驶两轮机动车上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无证驾驶可拘留15天,罚款200元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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