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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妻杀人案终审 这样的悲剧能不能避免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1-24 11:10:43

辱妻杀人案终审,男子被判无期,刑律判的到底重不重,这样的悲剧能不能避免。河北保定,曾秀梅遭同村村民冀鹏强奸3次,还被威胁说出去就见不到孩子。2015年2月5日,曾秀梅丈夫毕志新前往讨说法...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辱妻杀人案终审,男子被判无期,刑律判的到底重不重,这样的悲剧能不能避免。

河北保定,曾秀梅遭同村村民冀鹏强奸3次,还被威胁“说出去就见不到孩子”。2015年2月5日,曾秀梅丈夫毕志新前往讨说法时将冀鹏杀死。近日,河北高院下发终审判决书,判处毕志新无期。对此,曾秀梅表示不能接受,将申诉。

这个事件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事情的首要因素,冀鹏的妻子怀孕,之后对曾秀梅垂涎已久,再一次回娘家的事情中做冀鹏的车回去,而这也让冀鹏有了机会,对曾秀梅实施了强奸,并且在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又相继发生了两次**关系。在这期间曾秀梅为了名声以及冀鹏的威胁选择了把事情埋在心里。

第二阶段:隐瞒的事情终被丈夫发现,之后经过中间人的调节第一选择是赔钱处理,最早提出的赔偿金额是5万,但是期间被降到了3万甚至2万,但是毕志新不同意这样的赔偿最后不了了之。

第三阶段:报警,警察以强奸罪的罪名抓走了冀鹏,而在警察局中冀鹏对于强奸事件也供认不讳,但是让毕志新一家没有想到的是仅仅7天冀鹏就被放了出来,美名其曰监控释放,但是冀鹏却像往常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警察局完全没有做出监管的事情。

第四阶段:上访,夫妻俩数次前往涞源公安局和检察院询问案子进程,但是双方却互相推诿,都说案子在对方手里,又说证据不足,之后前往保定、石家庄、甚至北京求说法,但最后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被送回并拘留了10天。

第五阶段:杀人,由于没有一个地方能给夫妻俩一个说法,最后毕志新用自己的方式给夫妻俩讨了一个说法,就是把冀鹏杀了。

第六阶段:审判,开始冀鹏家要求500万赔偿,之后审理无期徒刑并赔偿14万,双方均不满意再次上诉,审判无期徒刑并赔偿16万,但是双方还是不满意第三次上诉,审判无期徒刑赔偿2万。

这就是事情的整体流程,从事件中能看出毕志新夫妻的无奈以及恶人的逍遥法外,是当地公安局与检察院的严重失职致使悲剧的发生,如果公安局能够依法处理冀鹏,按照法律判处刑期相信事情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最后使得两个家庭家破人亡。

本人的观点是要彻查涞源公安局及检察院内的蛀虫,如果不是这些蛀虫就不可能发生这种悲剧,而对于毕志新,我想说既然选择杀人就已经准备好了承担后果,不管什么样的判决相信都会接受,但是无期徒刑个人感觉还是过了,毕竟在杀人之后选择了自首,从法律的角度上是可以量刑的。

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有血**的男人身上,如果法律不能给我们一个说法,那么一定会按自己的方式去做,最后一定会酿成悲剧,但是我尊重这些人的选择,如果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些人一定不会铤而走险,就像当初的辱母杀人案一样,不知道广大网友有什么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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