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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机制受代表肯定

作者:伊文 来源:最高检 2017-06-17 10:10:54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通讯员高铭)长江之滨,三峡腹地,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上,绿化工人正在铲除杂草、松土挖坑。这些忙碌的身影背后,300多亩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初现雏形,让前来考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眼前一亮...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通讯员高铭)

长江之滨,三峡腹地,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上,绿化工人正在铲除杂草、松土挖坑。这些忙碌的身影背后,300多亩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初现雏形,让前来考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眼前一亮。“万州区检察院在三峡库区长江沿岸兴建集中生态修复基地的做法很好。等这些苗木长大成林,长江之肺就多了一道风景,三峡库区的水土、空气、景观会更加美丽。”人大代表张鹏笑着说。

万州区检察院自2012年试点集中办理渝东北九区县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开始,便致力于生态修复工作。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原地修复林木、放养鱼苗的方式,因缺乏科学规划和后续管理,补植的林木存活率较低。2016年开始,我们尝试异地集中修复,设立集中生态修复基地。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自愿投工投劳或交纳生态补偿资金,进行补植复绿。由第三方绿化公司负责设计规划、林木种类确定、后期管护,实现了林业资源规模*恢复,确保了生态修复效果。”该院副检察长陈明介绍。

今年4月15日,张某与唐某携带电捕鱼工具及气垫船,来到万州区长岭河实施电捕鱼,捕获了一些鲤鱼和鲫鱼。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属于重庆的禁渔期,在全市天然水域使用电捕、毒、炸等方法捕捞水产品属于禁用的方法,因此张某、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后来二人主动向第三方绿化公司支付生态修复费3500元,用于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建设。万州区检察院对二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目前,万州区检察院已建成集中生态修复基地两个。2016年5月,该院联合万州区法院等单位在万州区大周镇设立长江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规划面积500亩,专门种植中山杉,目前已种植1万余株,存活率达95%以上。今年5月,该院联合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开发区五桥园联合坝建成三峡库区特*工业基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规划面积348亩,主要种植生态林木。

为规范工作,万州区检察院还出台《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三峡库区特*工业基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对生态修复的原则、实施行为人、监管验收、资金收支等作出具体规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修复,确保修复成效。

(原标题:生态修复基地林木存活率超95%重庆万州: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机制受代表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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